声音警告系统,声音报警
声音警告系统应包括声音报警、警告时期和允许时间这几部分。可以采用不同的声音特性以便于区别不同的机器。警告时间在按下动作控制之后,警告时间结束的时间不得少于2秒钟。在警告时间内机器不能够产生动作。机器动作可以在警告时间结束时产生。声音报警应响彻整个警告时间。带有人员警告指示灯的警告系统,红色的人员警告指示灯应具有清晰可辨的闪烁效果。按下停机、安全按钮或者打开安全线路就可以取消警告时间。另外,由于在警告时间内及警告时间结束后保持住了动作控制而使机器动作。按下停机/安全按钮或者打开安全线路就可以取消警告时间。如果在警告时间结束之前释放了动作控制,也可以取消警告时间。如果在警告时间还未完全结束之前释放动作控制而取消警告时间,机器会返回准备好的状态。
允许时间
允许时间是整个警告时间结束之后即可开始的时期。如果在机器动作准备完成后可以进行正向点动或反向点动操作时,也可以使允许时间开始。如果采用“双次触动”方法使机器动作(在警告时间内接通动作按钮,并在允许时间内松开按钮及再次接通按钮),允许时间不得超过6秒钟。在允许时间内的任何连接点动操作都会导致一次新的允许时间的开始。如果采用单次触动方法以点动速度开始动作(按下一个点动按钮并且在整个警告时间内均将这个按钮按住),那么,在警告时间结束时机器就会以点动速度动作。松开点动按钮,一个不超过4秒钟时间的允许时间即将开始。在这个允许时间内,有可能再次将点动按钮按下去,此时就会在没有额外的警告时间的情况下以点动速度使机器动作。允许时间内的每一个连续点动操作均为导致一次新的允许时间的开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