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
制定图像质量国际标准的主要目的在于定义公共评价条件,涉及原稿、照明条件、测量方法、复制材料和工艺等方方面面。由于图像主观质量评价技术的研究和标准化活动开展较早,已取得了不少成果。参与制定图像主观质量评价标准的国际组织(机构)有不少,例如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照明委员会、国际通讯联合会和国际电工委员会等。这些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直接或间接的)涉及视觉产品的各种领域,总数超过30种。必须说明,在列出的国际标准中,有的用来规定测量或主观评价的标准环境条件和几何条件,有的标准定义交换方法和基准,真正属于主观评价的标准并不多,或许只有国际通讯联合会制定的“ITURBT.500电视图片质量主观评价方法”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主观评价标准。
那些用于物理属性测量的标准既可用作主观评价的比较基础,也能用作客观评价指标。
作为主观评价的单元,值得一提的内容包括主观评价方法、主观评价使用的标准图像和观看条件等,在各种领域都展开了标准化工作。尽管已经开发了许多称为心理尺度的主观评价方法,但除了ITUR的无线电通讯分会外,标准化活动似乎开展得并不活跃。
主观评价方法
电视图像质量评价方法值得印刷业借鉴,可称得上是完整的主观质量评价系统。国际通讯联合会的一系列努力归结为ITURBT.500建议标准。在BT.500的基础上,国际通讯联合会又制定了针对不同专业领域的主观评价方法,例如传统电视系统标准BT.1128、高清晰度电视标准BT.710、立体电视图片标准BT.1438、数字有线电视标准J.140以及多媒体标准P.911等,都作为建议性标准使用。
客观评价国际标准
长期以来,成像技术领域一直没有图像质量客观评价的国际标准。从1931年到2000年长达近70年的时间内,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照明委员会、国际通讯联合会和国际电工委员会等机构制定的30多个标准虽然也包含物理属性测量方法,但大多以服务于主观评价为主要目标,也没有形成系统的客观评价方法。直到2001年9月,这种状况才有所改变,其时ISO/IEC13660标准正式发布。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