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长江经济带飞速发展,作为黄金水道的长江,航运规模越来越大,现有码头已不能满足长江流域各地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各地政府和单位加强了对码头建设的投人。然而,在工程设计中,码头及其为码头服务的仓库,可燃材料堆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办公楼、机修车间等的消防设计,特别是码头室外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应依据哪一部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是一个困扰码头设计人员和消防监督员的问题。设计人员和消防监督员常为此争论不休,很难达到一致。
2014年10月1日执行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以下简称消规),2015年5月1日执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50016―2014(以下简称建规)是否解决了此问题笔者通过前一阶段的学习理解,对装卸油品码头、危险化学品码头、集装箱码头、件杂货码头的室外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如何确定谈谈自己的思考。
1码头的分类码头是供船舶停靠、装卸货物和上下旅客的水工建筑物,是港口的主要组成部分。
按码头的用途分有一般件杂货码头、专用码头(集装箱码头、矿石码头、煤码头、装卸油品码头、危险化学品装卸码头等)、客运码头、供港内工作船使用的工作船码头以及修船和造船工作而专设的修船码头,舾装码头。
2码头室外消火栓系统的作用对停靠在码头的船舶、码头上装卸货物的设施(设备)、码头上的水工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进行直接灭火。
停靠在码头的船舶、码头上装卸货物的设施(设备)、码头上的水工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陆上消防车到达现场后向消防车供水灭火;对靠近期起火部位其他船舶和设施(设备)进行冷却,防止火灾事故蔓延扩大,减少火灾损失;船舶上消火栓泵损坏时,通过码头消火栓表1油品码头室外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名称室外消火栓设计流5 /(L/s)火灾延续时间/h海港油品码头456.0河港油品码头304.0码头装卸区202.03.2危险化学品装卸码头系统上设置的国际通岸法兰向码头船舶供水灭火。
3码头室外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的确定此次修订的建规规定了哪些建筑物和构建筑物需要设室外消火栓系统,而怎么设,由消规进行规定。
由于建规的适用用范围是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甲、乙、丙类液体的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城市交通隧道,码头建设不在建规的适用范围内,从建规中也找不到码头是否需要设室外消火栓系统的依据,只能依据专门的防火设计规范,而我国没有码头的专门防火设计规范。虽然装卸油品码头设计规范和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对消防给水设计作了规定,但对室外消火栓系统设置的规定不详细。
作出了规定,而对其他码头的消防给水及室外消火栓系统设计仍是空白。下面就装卸油品码头、危险化学品码头、集装箱码头、件杂货运码头的室外消火栓系统是否设置及设计流量如何确定谈谈自己的看法。
3.1装卸油品码头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已作出了明确规定。(见表1)学品2824种,但通过长江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是甲醇、乙醇、甲苯、二甲苯、邻二甲苯、石油产品、硫酸、盐酸等。消规没有对危险化学品码头室外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作出明确规定。由于危险化学品码头装卸的危险化学品种类繁杂,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的火灾危险性各不相同,要作出具体的规定比较困难,只能根据码头建设工程中需装卸的危险品的种类进行类比,确定室外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当前规划建设的危险化学品码头基本上都装卸油品和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易燃易爆液体,笔者认为,其室外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可参照消规第3.4.9条,河港码头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得小于3017s,码头装卸区不得小于20L/s. 3.3集装箱、件杂货码头集装箱、件杂货码头是否需要设室外消火栓系统,如要求设,设计流量是多少依据哪一部规范一直是困扰消防监督员的问题。现在码头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岸线较长,有时停靠作业的船舶多,而有的水域没有水上消防站,如发生火灾将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笔者认为,集装箱和具有一定规模件杂货码头必须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怎么确定消规第3.3.1条规定:“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功能、体积、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根据此规定我们可以通过类比的方式确定流量。参照消规将运输集装箱和件杂货的船舶类比为三级工业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体积的计算按照船舶的尺寸和货物堆码的*大高度(加4码头服务设施室外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为码头服务的仓库,可燃材料堆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办公楼、机修车间等建规和消规都有具体规定,设计时应按照两部规范执行。其中码头的中转仓库在消规中规定,其室外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按照相应耐火等级的丙类物品仓库确定o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