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要求超市经营者不得以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生鲜食品的产地标注应至少具体到县级行政区划,不得将生鲜肉类预加工成肉馅进行售卖等。

采访中,一位超市业内人士认为,新规看似是给超市上了“紧箍咒”,但实际上是给超市提供了“尚方宝剑”。以往生产企业对生鲜食品的包装、标签比较马虎,带来安全隐患,但一旦新规出台,超市将以此要求倒逼生产企业更加规范“日期、产地”等信息。
不过,有业内人士也表示,目前生鲜食品的信息追溯系统还不健全,新规的实际操作难度不小。比如生鲜食品包装不得擅自拆除或更换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也不能一刀切,比如,包装后的生鲜蔬果如果部分出现腐烂斑点,那么超市一般都会拆包替换好的蔬果后再包装出售,否则损耗成本会大幅增加。此外,新规出台后,从生产环节到销售环节增加的成本该如何消化,也是问题,有业内人士指出,届时生鲜食品涨价或许在所难免。
(完)